山林鬼剃頭?高雄大樹光電遭經部撤照

空拍畫面可看到高雄大樹和山光電現場大片黑色光電板鋪滿山頭。(翻攝自邱于軒臉書)

記者陳建興、許正雄∕綜合報導

高雄市大樹區和山太陽光電廠因違法施工遭罰,加上未落實水土保持計畫,遭撤水保工程許可。經濟部二十四日表示,水保是施工許可證的要件,將依法廢止施工許可,呼籲光電業者勿存僥倖心態。

高雄市經發局指出,「大樹區和山太陽光電發電設施」因違反於不可開發區施工、未依水保施工監督,造成土砂流出基地致生水土流失,情節重大,市府已移請橋頭地檢署偵辦。

高雄市大樹區和山太陽光電廠遭撤銷水保工程許可。圖為施工中的山坡地光禿禿一片。(翻攝自立委柯志恩臉書)

此外,市府已廢止其第二期水土保持計畫要求終止開發,並函請經濟部廢止籌設及施工許可,及內政部就原開發計畫部分調整回原編定使用以恢復植生。業者當務之急為恢復植生及防汛措施,以保障民眾生命安全及維護環境生態景觀。

經發局表示,本案係為太陽光電發電業依《電業法》及電業登記規則,籌設許可、施工許可及核發電業執照皆屬電業管制機關經濟部能源署職權。市府已去函要求主管機關依權責部分廢止籌設及施工許可。

另外,水利局自核定水土保持計畫後,水保監督檢查總計十五次,違規裁罰七次共一百零八萬元,並於五月要求業者停止整地施工。

市府表示,經今年主動查察,業者涉及於不可開發區施工並丈量違反開發計畫違規超過兩公頃,並於六日邀集能源署現地會勘經該署認定違反開發計畫及施工許可,依區域計畫法裁處三十萬元罰鍰,並函請能源署立即要求業者拆除清理不可開發區光電設施恢復原地貌。

經濟部官員表示,目前收到的水保廢止是針對二期水保計畫,因此施工許可證是配合部分廢止;另由於此案籌設許可已經失效,施工許可遭廢除後,也不能再次申請施工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