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暘光電案 檢傳黃偉哲作證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南檢偵辦光電案查獲力暘集團與市府經發局共謀小二甲禁令解套方案,以規避繁瑣審查程序及減省申請開發支出費用,起訴前局長陳凱凌及力暘總裁古盛煇、前經發局長陳凱凌等等十五人涉貪汙等罪,廿五日下午傳喚市長黃偉哲作證,還原當年與古盛煇會面過程。黃偉哲證稱,原以為只是禮貌性拜會,且古曾陳情抱怨申請案審查速度。

黃偉哲指出,曾見過力暘總裁古盛煇但不熟識、私下也沒聯絡,當時本以為是禮貌性拜會,回想當時像是廠商陳情申請案進度,他現場向時任經發局長的陳凱凌表示廠商反應進度問題,要求陳依法處理。

至於當時為何改採聯審?黃偉哲表示,這並非其決定,全案由經發局依法審查,其事後並未追問審查進度,該案制度上牽涉農業、水利及地政等不同機關,公文輾轉來去致審查進度牛步,若以通案審查反而更公平。

律師也詢問黃偉哲認不認識聯審會委員,黃偉哲回應稱認識都發局長徐中強、前能源科長郭坤助,但徐擔任委員之前其並不認識、委員並非其所聘、亦非市長勾選。至於郭坤助人事異動,黃偉哲稱郭任職超過六年,是依內部建議批「可」,且郭調動後仍留在經發局。

律師追問廠商有無關說,黃偉哲強調廠商有陳情,但關局處制度建立或人事乃至審查,都是內部的事,且本案並無提供建議,即便有建議其也不會接受,不可能針對個案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