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索回饋金嘉縣前六腳鄉代會主席黃明世涉貪起訴

前六腳鄉民代表會主席黃明世涉貪被嘉義地檢署起訴。(資料照/記者湯朝村翻攝)

記者湯朝村/嘉義市報導

前六腳鄉代表會主席黃明世任內針對養雞場設立成立審核小組,介入公所核發養雞場使照執照行政程序,涉從中向業者索回饋金新台幣40萬元,嘉檢偵結,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起訴。

起訴書指出,黃男擔任六腳鄉代會主席期間,洪姓、陳姓養雞業者於二0一五年計畫在六腳鄉興建養雞場,並於二0一六年七月間取得建照而開始興建。

不過,黃男藉民眾陳情,先於二0一六年七月間單獨或指示他人,各自駕駛未懸掛車牌的自小客車,停在養雞場興建案出入口,影響工程繼續進行;業者便前往黃男服務處協商,黃男表示有民眾陳情,需先停工,待與鄉親協調好再開工。

嘉檢表示,之後黃男於隔年十二月召集鄉代會成立七人審核小組,行文要求公所在審核養雞場等相關工程時,均應向七人小組報備及會同審查。

嘉檢說,黃男後續邀約業者協商,向業者表明需做地方回饋,兩名業者迫於無奈而同意於每年各支付十萬元回饋金,以換取養雞場興建案順利進行;業者則將回饋金匯至黃男堂哥的戶頭,一0九年間,黃男告知業者停止匯款。

嘉檢表示,兩名養雞業者到案均明白證述,主要是受到黃男刁難,多次協調,黃男主動要求回饋金,深怕若有不從,恐會嚴重影響養雞場後續的興建,最後被迫同意支付回饋金。

檢方表示,黃男與其堂哥關係密切,黃男堂哥無權收取回饋金,黃男憑藉其身分及權勢,對兩業者施行恫嚇以索取財物,所為構成貪汙治罪條例的藉勢或藉端勒索財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