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釀1死多傷 男判12年7月

記者彭新茹∕新竹報導

彭姓男子去年九月涉施用毒品後開車,於新竹市虎林國中前逆向行駛,造成一死多傷,新竹地方法院廿七日依不能安全駕駛致人於死等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七月。

彭男係於去年九月十五日至十六日先後施用海洛因等毒品後,十六日下午四時許開車行經虎林國中前閃黃燈號誌路口時,因毒品效力發作影響判斷力,導致無法安全駕駛,彭男超速並跨越雙黃線逆向駛入對向車道,造成一死多傷。

當時新竹地檢表示,彭男明知毒品會影響感覺、協調與判斷能力,卻執意開車上路,甚至在車上施用含毒電子煙彈等,造成重大車禍導致多人傷亡,檢察官去年十一月偵查終結起訴。

案件經國民法官審理,新竹地方法院廿七日下午二時宣判,被告犯刑法之不能安全駕駛致人於死等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七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