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交通部指出,使用偽造、變造車牌,加重處汽車所有人七萬二千元罰款,如是偽造、變造他車車牌、致人傷亡或偽造累犯,更可直接沒入車輛,相關修正之交通處罰條例將於十五日正式實施。
公路局指出,查獲假車牌案件有增加趨勢,但外界認為,道安條例處罰加嚴,造成被扣牌的車輛增加,且民間業者仿造技術提高,透過設在國外的網站以網路販售車牌不易被檢警查獲,都是偽造車牌增加的原因。也形成嚴重危害交通安全問題。
交通部指出,經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條文,提高偽造車牌相關罰則。交通部並配合預告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十六條及第二條附表草案。
根據草案內容,拼裝車未經核准領用牌照行駛、使用吊銷、註銷的車牌,以及車牌借他車使用或使用他車車牌的罰鍰,可處汽車所有人的罰款三千六百元以上三萬六千元以下,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