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男子陳宏嘉掐死女友再將所生二名僅十個月大雙胞胎兒子扔進洗衣機悶死,奪走三命遭判無期徒刑定讞,他因繼承母親農地,又想規避被害人求償,委託賴姓獄友出監後替他賣土地、保管一千六百七十四萬元價金,卻全數遭賴侵吞,台中地院依侵占罪判賴男二年四月,可上訴。
陳宏嘉一0八年十一月三日不滿女友擔任傳播小姐、疑與異性曖昧,衝突後掐死對方,還將二人生的雙胞胎兒子丟進洗衣機、塞滿厚重毛毯悶死,行凶後還和朋友四處出遊散心,法院ㄧ、二審都判他死刑,更ㄧ審以他有意願賠償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去年九月駁回定讞。
起訴書指出,賴男、陳男坐牢認識成為朋友,因陳母一一0年過世,陳繼承彰化農地等遺產,賴男得知陳繼承土地且面臨死者家屬求償有想要「藏錢」,就跟他說自己出監後可幫他出售農地、保管價金,還會每月寄一萬元到監所給他用,賴並於一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出監,先是偽造陳男表哥名義寄送到台中看守所,向陳取得「在監所委託證明書」、「在矯正機關委託證明書」等,並記載陳授權賣土地後價款,直接匯到賴名下戶頭。
賴隨後於一一一年七月十五日經不動產公司將陳繼承的農地以一千七百五十萬元賣出,其中價金一千六百七十四萬元匯入賴戶頭,賴僅將其中四萬元寄到監所給陳,其餘一千六百七十萬三千一百五十三元私吞後就失聯,陳在獄中久久沒收到錢才驚覺上當並提告。
台中地院審理時,賴否認侵占,辯稱陳請他賣農地是為了藏錢、請他投資,希望出獄後錢還在,自己確實有著手開公司,這些都是陳全權授權給他的;陳男證稱,沒要賴搞綠能產業,只是把錢委託他管理,但賴沒有每月寄錢給他,也沒講錢投資去哪,自己才去告他。
法院審酌,賴侵占陳男款項高達一千六百七十萬多元,已和陳調解賠償一百二十萬元,依偽造文書罪判他四月,得易科罰金,另依侵占罪判他二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