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車特別費使用 全面清查

市長黃偉哲三日出席區長會議時,要求針對市府各首長特別費、及車輛使用狀況全面清查。(市府提供)

記者吳孟珉∕台南報導

前市府研考會主委因涉用公務車不當遭檢方交保,加上近日廉政署函令,若查獲濫用公務車違失,應追究行政責任,涉刑事責任者移送廉政署偵辦。為此,市長黃偉哲三日出席區長會議時,要求針對市府各首長特別費、及車輛使用狀況全面清查,並全面落實內部管理機制,避免弊端發生。

黃偉哲責令主計處、政風處清查特別費及車輛使用狀況。另政風處及秘書處等相關單位繼續強化宣導有關公務車及特別費使用之相關法令規定。

主計處表示,特別費用途涉及公務資源運用,各局處及各區公所在執行上確實依法執行,會即時提供正確指引。為協助各機關瞭解法令適用及實務操作,秘書處於會中再次就特別費、公務車使用的相關法規進行釐清,包含適用範圍、報支程序等,並提醒各單位應建立內部查核與自我控管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