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國道逆向飆19公里 送辦

本報綜合報導

四十三歲沈姓男子五日騎機車闖國道三號南向高原交流道路段,逆向行駛十九公里,警方全線封閉、兩度攔截才成功將他攔停,後續將開罰並依公共危險罪送辦。

警方調查,沈男於上午六時許騎機車由國三南向七時二公里高原交流道路段駛入,一路逆向往北,過程中任意變換車道;警方先於南向五十五公里處鶯歌系統路段,實施車道管制全線封閉,但沈男無視警方指揮。

警方表示,第二次在南向五十三公里處,以全線封閉攔停沈男成功,過程無人傷亡。沈男被攔停後不發一語,後續將調查是否誤闖、還是刻意。

警方表示,本案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可處六千元以上、三萬六千元以下罰鍰,將依規定製單舉發;並依涉嫌公共危險罪,函送桃園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