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辛姓男子騎車上路因拒絕酒測被重罰十八萬元,只繳了二萬元就沒再繳,被移送強制執行。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查出辛男有存款,立即動手查扣,並從存款內取得其罰單所欠款項。
台南分署調查,辛男(四十八歲)二0二三年十一月間騎機車行經南區南和路與興隆路口,被交通警察大隊攔查拒絕接受酒測,遭台南市交通局重罰十八萬元,經申請分期繳納,惟繳納第一期兩萬元後即未繼續繳納,剩餘十六萬元,經交通局移送台南分署強制執行。
台南分署表示,執行人員於今年六月間收案後,執行人員調查發現辛男有存款可供執行,乃核發執行命令扣押存款,經銀行回覆足額扣押,續行核發收取命令,將存款交付移送機關收取清償全數罰單。
台南分署提醒民眾,若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如拒不繳納,將強力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