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方姓男子網購模擬槍及空包彈,並在住處改造後拿去田野試射,對著田間廠房及小貨車射擊,致擋風玻璃破損。車主報警,查出方男持槍亂開,移送法辦。法院依槍砲罪之改造及持有兩條罪,判他五年半,併科罰金六萬元。
方男於今年一月十五日下午五時許,持改造手槍到田野間試射威力,他先朝何姓男子的廠房射擊兩發,接著朝洪姓男子停放在該廠房後小貨車射擊一發,致擋風玻璃破損,隨即騎車離開現場。洪男發現車輛有彈孔報警查得方男,並扣得一把改造手槍及四十二顆子彈,其中卅九顆具殺傷力。
台南地院認為,方男開槍射擊處為田野間廠房及停放產業道路旁車輛,地處荒郊,並朝廠房屋頂、水塔射擊,開槍時段並無人車經過,被害人何男未提告訴、洪男也已撤回告訴,情狀尚屬情節輕微。然而,方男觸犯非法製造非制式手槍及持非制式手槍於公眾得出入之場所開槍射擊,若各科以最低法定刑度七年、三年半,猶嫌過重,情輕法重,均依法酌減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