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停平交道被撞爛 酒駕男判刑罰款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徐姓男子酒後開車上路,夜間行經平交道,不顧警鈴響起且遮斷器已放下,仍強行闖越,因操作不當而熄火停在平交道,被南下區間車撞擊,導致列車延誤時點。台南地方法院依公共危險及妨害火車行駛安全兩罪,判刑八個月,併科罰金六萬元。

徐男於今年二月七日晚間,酒後駕駛BMW休旅車上路,晚間十一時許經新營區東山路平交道,闖越已放下柵欄的平交道,而被火車撞擊,致南下列車延誤四十分鐘。徐男也送醫救治,在醫院欲對他呼氣酒精濃度檢測,卻遭拒絕,警方報由檢察官簽發鑑定許可書,而由醫院醫護人員強行對徐男抽血檢測,才知他血液中酒精濃度明顯超過標準。徐男於警詢時及檢察官偵查中坦承不諱。

台南地院認為徐男所犯事證明確,其中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判刑五個月,併科罰金六萬元;又犯過失妨害火車行駛安全罪判刑四個月。所處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八個月,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