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刑法第一百條對付在野黨,民主倒車!

最新民調反對大罷免的比例遠高於贊成,這對一直妄想「大罷免大成功」的柯建銘,無異是「大刺激大失敗」。(取自柯建銘臉書)

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日前表示,大罷免投票結束後,將以刑法第一百條「伺候」國民黨立委。消息曝光之後,不僅在野黨強烈抨擊,就連民進黨發言人也連忙滅火,聲稱「民進黨所有黨公職絕對會反對」,足見柯建銘的說法已經激起公憤。然而,以老謀深算著稱,在政壇翻雲覆雨多年的柯建銘,豈會不明白這個道理?如果他明白,他為什麼還要這麼做?

柯建銘在接受媒體專訪時提到,七二六大罷免投票後會追究被罷免掉的國民黨立委刑責,包括刑法第一百條的內亂罪、叛國罪。他強調刑法第一百條已經修正,以前是「意圖」,後來加了「著手實行」,現在藍營立委並非只有「意圖」,「他們在立法院占領主席台、踹人,還變更國體國號」,所以要用刑法第一百條伺候。

柯建銘的話實在令人啼笑皆非,「在立法院占領主席台、踹人,變更國體國號」最多的,不正是民進黨立委嗎?如果這樣就觸犯刑法第一百條,那民進黨立委不是早就被抓光了?

再就刑法第一百條來看,當初之所以引起爭議,是因為原條文規定「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首謀者,處無期徒刑。當國府遷台之初,風聲鶴唳,這一條文誠然有其必要;但在解嚴後,若干自由派學者與社運人士認為,僅憑「意圖」或言論就斷定「著手實行」,不僅侵犯人民言論自由,也容易變成執政者打壓異己的工具,因此不斷要求廢除。

經過多次衝突,朝野數度協商,最後於一九九二年修正刑法第一百條,在「著手實行」前加上「以強暴或脅迫」的文字,使內亂罪成立的要件更加具體明確!正因為如此,刑法第一百條的修正被視為「台灣民主運動重要的里程碑,也是言論自由的最後一塊拼圖」。

諷刺的是,這個民進黨內許多前輩極力反對的法條,現在竟成為柯建銘對付國民黨的大刀。這當然絕對不是柯建銘一時口誤,因為當輿論譁然時,他還振振有詞為自己辯護,顯示他是明知故犯,其目的就是要藉此打擊國民黨。事實上,柯建銘在立法院不只一次公開恫嚇「我要把四十一個在野黨立委通通關起來,全部送到土城去」;他也曾多次揚言,要將國民黨掃進歷史焚化爐。去年立委選舉民進黨失去國會多數後,他更開始謀劃推動大罷免,等到今年二月就正式啟動。

就在柯建銘接受訪問前公布的最新民調顯示,百分之五十七點七的人明確表示反對大罷免,只有百分之三十五點九表示支持;特別是年輕族群普遍不贊成,二十至二十四歲群體中,百分之六十九明確反對,百分之二十二支持;只有六十五歲以上差距較為接近,其餘各個年齡層都持保留甚至否定的態度。與前一次民調相比,不贊成者上揚三點五個百分點,以一個百分點相當於十九萬五千人計算,意味在一個月之內反對大罷免的人數增加了將近七十萬。

這對一直妄想「大罷免大成功」的柯建銘,無異是「大刺激大失敗」,所以他提出刑法第一百條來對付藍營立委,目的就是要升高朝野對立,刺激藍營反彈,藉此鞏固綠營基本盤。但內亂罪在實務上幾乎已經不存在,以此罪名構陷在野黨立委,不僅是開民主倒車,更顯現民進黨已經準備好在大罷免後,繼續跟在野黨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