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殺人父頂罪 2人連帶賠償千萬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新北市淡水區一間裝潢行去年爆發凶殺案,陳姓老闆因六千元工程款糾紛,在去年五月與李姓前員工談判時,爆發肢體衝突,其未成年兒子竟持刀刺死李男。陳男事後為兒子頂罪,刑事部分二審遭判九月徒刑;民事賠償則由士林地院判決陳男父子需連帶賠償家屬一千一百七十三萬餘元,全案仍可上訴。

全案起於陳姓裝潢行老闆與李姓前員工的報酬糾紛。民國一一三年五月五日晚間,陳男邀李男至淡水區員工宿舍談判,雙方爭執中李男突抽出預藏開山刀,陳男隨即以鐵棍反擊,造成李男多處瘀傷。此時在場的張姓員工持菸灰缸重擊李男左眼,致其暈眩倒地,陳男的十七歲兒子趁機持折疊刀猛刺李男心臟及背部,李男送醫後不治身亡。

案發後陳男為庇護兒子和張姓員工,向警方謊稱是自己持刀行凶。刑事審理中,一審士林地院依傷害罪、頂替罪判陳男八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張男涉重傷未遂罪判二年八個月,陳姓少年則由少年法庭依殺人罪判刑九年六月。經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考量陳男未與被害家屬和解,撤銷原判決改判九月徒刑;張男刑度維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