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被提名人詹鎮榮反廢死

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立法院全院委員會十四日繼續審查司法院大法官人事案,大法官被提名人詹鎮榮表示,死刑是因有故意殺人罪的成立,意味著有生命權被剝奪,他個人不支持廢死;對於總統兼任黨主席,他認為需有憲法分際,至於陸配遭催繳除籍證明,也有侵犯人權之虞。

國民黨立委牛煦庭詢問是否支持廢除死刑?詹鎮榮表示,以目前的現況來講,「我個人不支持廢死」,理由在於,從憲法的角度來看,死刑的前提是故意殺人罪的成立,殺人罪的形成,憲法另意味著有一條人命,或數條人命的生命權被剝奪。

民眾黨立委陳昭姿提問,我國總統是全民總統,還是特定政黨的超級領袖。詹鎮榮答詢時表示,中華民國總統,當然是國家的總統。

詹鎮榮說明,憲法並未明文禁止總統兼任執政黨主席,然而政治事務跟憲法事務區隔,他不反對兼任黨主席,但是要有憲法上的分際。

國民黨立委陳玉珍詢問,政府以國安為由或因過去不作為,要求在台定居的陸配限期補交喪失原籍證明,否則將剝奪身分,甚至驅逐出境,是否合憲,有無侵犯人權,詹鎮榮認為,人權當然有侵犯到,至於是否合憲,還是要看個案公益和私益狀況。

詹鎮榮說,國家安全是不確定的法律概念,針對國家安全限制人權管制強度和手段容有不同,可能是初步行政管制,也可能是高密度的刑罰,或如同陸配案中的驅逐出境;他說,在個案審查合憲性時要衡酌公益和私益,關注公益事由和干預措施的強度。

另外,對於萊豬問題,詹鎮榮表示,二0二二年憲法法庭憲判字第六號判決有關萊劑容許量權限,憲判範圍不涉及產地標示,在相關法規沒有改變的情況下,地方政府有自行決定要求產地標示和食材選用的空間;至於立院三讀法庭直播,詹鎮榮直言能造成法官審判心理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