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被判處死刑定讞逾二十五年的死囚黃春棋(現收容於台北看守所孝二舍五號房),去年一月十八日晚間在舍房內透過瞻視孔與他房收容人交談,回答「腰果比較好吃,但一顆要一塊錢」,遭所方認定違規,處以移入違規舍二十二日等懲罰。黃春棋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主張僅屬聊天未危害秩序,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日前駁回抗告,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當日黃春棋與四十二號房殺妻無期徒刑犯徐旻誼、六號房收容人對話長達三分鐘,管理員透過監視器發現後,依懲罰基準表認定其「突破房舍區隔戒護」,危害監獄秩序。對黃施以「警告、停止送入飲食五日、停止自費購物十一日、移入違規舍二十二日」處分,使其當年度春節全在違規舍度過。
黃春棋不服所方處罰,提出申訴被駁回,於是提起行政訴訟,他主張,對話屬日常閒聊且情節輕微,未破壞監所秩序,懲罰違反比例原則。但法院勘驗監視畫面後認定,三人交談長達三分鐘,已突破房舍物理隔離設計,有傳遞訊息之虞,確實危害戒護管理。看守所依《監獄行刑法》及懲罰基準表開罰,手段符合必要性,所以判黃敗訴。
黃春棋與陳憶隆在民國八十四年犯下綁架富商黃春樹綁架撕票案,於民國八十九年被判死刑定讞,成為台灣定讞後未執行槍決最久之死囚。同案被告徐自強則是歷經九次死刑判決、五次非常上訴,終於民國一0四年獲判無罪,並獲得二千八百十二萬元國家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