慰助金、淹水救助可同步請領

市府十六日公布丹娜絲颱風住屋毀損的最新慰助金方案,每住屋最高可領十萬元。(記者吳孟珉攝)

記者吳孟珉∕台南報導

丹娜絲颱風造成多區房屋屋頂及外牆受強風吹襲損壞,市府十六日公布針對住屋毀損的最新慰助金方案,每住屋最高可領十萬元,十七日起接受民眾申請。而原本的淹水救助也可同步請領,兩者並不衝突。

市長黃偉哲強調,市府受理民眾申請案將依據從寬、從速、從簡原則辦理,希望能盡快幫助災民恢復家園。

住屋毀損慰助金方面,工務局說明,住屋之屋頂(含採光罩)及外牆(含門窗)遭丹娜絲颱風毀損,住屋所有權人或實際居住人可以提出申請。如果是有居住事實的住屋所有權人及其他有居住事實者,慰助金核發基準為依屋頂(含採光罩)及外牆(含門窗)損壞面積合計,未達二十平方公尺者,發給慰助一萬元。達二十平方公尺以上且未達一百平方公尺者,發給慰助五萬元。達一百平方公尺以上者,發給慰助十萬元。

工務局強調,如果住屋所有權人無居住事實,將依前基準折半核發。如慰助者為列管有案之中、低收入戶,每戶分別按前項核發基準再加發五千元。

此外,本項住屋受損慰助與社會局目前已開始受理的死亡、重傷、安遷及淹水四項救助並不衝突。社會局強調,民眾除申請住屋毀損慰助金,另可根據受災狀況,於以上四項中擇優擇一領取災害救助金,例如本次七股西寮地區有大規模淹水,就可再請領淹水救助金一點五萬元。

至於大規模淹水救助勘查作業,將由區公所採取街頭巷尾淹水高度作為基準,以從簡、從速方式進行淹水救助勘查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