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前健行科技大學教授陳明正承攬宜蘭縣橋梁檢測業務期間,涉嫌指派無資格人員進行現勘並造假五百四十一座橋梁檢測紀錄,不法獲利新台幣八百二十三萬元。二審台灣高等法院日前改判陳男一年六月徒刑定讞,檢方將啟動發監程序。
陳明正於民國一0七年間以健行科大「非破壞檢測中心」主任身分,透過自營「萬喬豐工程技術顧問有限公司」承攬宜蘭縣橋梁檢測標案,並由時任兼任助理教授張綵宸(同為公司股東)協同執行。兩人因檢測人力不足,涉嫌指示多名未具專業資格人員,前往三星、礁溪、壯圍等八鄉鎮的橋梁拍照,並冒用合格人員名義登錄「第二代台灣地區橋梁管理資訊系統」,虛偽完成五百四十一座橋梁報告。民國一0八年發生南方澳大橋斷裂事故後,造假情事才遭揭發。
宜蘭地方法院一審判處陳明正二年徒刑、張綵宸一年十月徒刑。全案上訴後,高等法院審酌陳男二審時坦承犯行,且曾補檢三星鄉、礁溪鄉部分橋梁降低危害;張女則於案發後罹患腦中風,健康狀況惡化,合議庭撤銷原判決,改判陳一年六月、張一年二月徒刑,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