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7萬「移動套房」沒掛車牌上路被抓到 車主:支架毀損

 

台中市西屯區一輛氣派十足的賓士轎跑車,因未掛前車牌,遭員警攔下臨檢告發。(記者陳金龍翻攝)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第六警分局近期在西屯區福安橋臨檢時,發現一輛市價六百四十七萬元氣派十足的賓士轎跑車,堪稱「移動套房」,但卻未懸掛車牌,呂姓車主辯稱,因車牌支架毀損,才沒有懸掛,但警方認定已違法,依法告發,最高可罰三萬六千元。

第六警分局協和所執勤員警發現這輛豪車前方空空如也,立刻上前盤查,駕駛解釋是因車牌支架損壞暫時拆除,待修復後會再裝回。不過警方強調,無論車價高低,「掛牌上路」是基本門檻,否則依法舉發。

警方當場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規定,針對「未懸掛車牌」之違規行為開立舉發單,處以三千六百元以上三萬六千元元以下罰鍰。同時,為顧及駕駛行車安全與後續合法上路,警方也提供束帶,協助駕駛將車牌暫時固定妥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