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涉台鹽綠能公司弊案在押的台綠前董事長陳啟昱、前總經理蘇坤煌與鴻暉國際公司負責人蘇俊仁等三人押期將屆,聲請具保停押被駁回,法院裁定二十七日起三人皆延押兩個月。法官認為,他們違反證券交易法等案且居於主導地位,犯罪嫌疑重大且陳啟昱在偵查中有逃亡事實,且全案證人及被告達八十六人,而有串證、滅證之高度可能,因此仍有羈押禁見之必要。
台鹽綠能弊案在今年二月底起訴後移審台南地院,陳啟昱、蘇坤煌與蘇俊仁等三人經裁定羈押迄今。陳啟昱等人被控與開發公司達成土地開發服務費分潤協議,將原本屬台鹽綠能的利潤截流,造成台鹽及台綠損失近四億元。
法院認為,陳啟昱在偵查中第一次聲押遭飭回,隨即潛逃拒不到案,引發全民熱議並經新聞報導後,始於二十幾日投案,顯然有逃亡之事實;又其所犯為七年以上重罪,面臨檢察官具體求刑十四年、併科罰金三億元及沒收相關不法利得(依起訴書記載至少為五千八百萬元),且其偵查中未坦承犯行,迄於移審時始表示願意認罪,依人性趨吉避凶之心態,顯然有逃避或減輕刑責之可能性,故縱認其已坦承犯行,仍有勾串共犯、證人或逃亡之相當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