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因應重大軍事事務革新,提升與國內外醫學校院競合對等性。教育部同意,國防醫學院自一一四學年度八月一日起改名為「國防醫學大學」。國防部業已發布國防部令,修正「國防醫學院組織規程」,名稱並修正為「國防醫學大學組織規程」。
國防部於組織規程修正總說明指出,為因應重大軍事事務革新,提升國防醫學院與國內、外其他醫學校院競合對等性,因應招生、師資培育、延攬研發人才等教育競爭必須推動事項,以強化軍陣醫學發展量能,支援建軍備戰任務,教育部七月一日同意自一一四學年度起改名為「國防醫學大學」。
國防醫學院目前的英文校名為「National Defense Medical Center」,根據校方目前已公布的新版校徽,國防醫學大學的英文名稱將為「National Defense Medical University」,一一四學年度起正式改名。
國防醫學大學組織規程明定,設預防醫學研究所、衛勤訓練中心、學院、源遠書苑、學系(科)、學程、研究所、中心、室、學員生大隊、勤務隊。置少將校長一人綜理校務;上校副校長、教育長、政戰主任各一人,襄助處理校務;校長得以文職人員聘任,採任期制,就具備教授資格者任之,其任期、遴選及去職規定,由國防部定之。副校長、教育長得由教師兼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