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女友4歲兒撞牆險死 牢飯吃定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台南一名臧姓男子去年二月間於陳姓女友住處情緒失控,徒手毆打女友與前夫所生的四歲男童,更將其抓起撞擊牆壁,導致男童左顳骨骨折、腦硬膜外血腫,全身多處瘀傷撕裂。隔日男童至幼兒園時,園長察覺其嘔吐、頭部腫塊及右臉瘀青,緊急送醫開顱手術救回一命。台南地檢署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傷害罪起訴臧男,全案經三審駁回上訴,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月定讞,臧男近期將入監服刑。

判決指出,臧男與陳女育有一子,被害男童為陳女前段婚姻所生,平日同住由陳女照料。民國一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凌晨,臧男於睡醒後突情緒失控,持續毆打男童頭臉及下巴,並施以撞牆暴力,造成男童顱內出血、右臉挫傷及四肢多處鈍挫傷。男童送醫時情況危急,經柳營醫院轉診至成大醫院,緊急手術清除腦部血塊才脫險。

台南地院一審認定,臧男雖與陳女達成調解並分期賠償,然施暴手段殘忍致男童身心嚴重受創,且至今仍需早療復健,判刑一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