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文智棄保潛逃 2法官罰俸10月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台灣高等法院法官邱忠義、陳勇松因審理股市聞人鍾文智違反證交法案,未依法延長科技監控措施,僅加保新台幣二千萬元,且未製作正式裁定書公告送達,致鍾男棄保潛逃。法官評鑑委員會於一日決議,將審判長邱忠義移送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受命法官陳勇松則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建議處以現職月俸總額十個月之罰款。

全案源於鍾文智炒作歐聖等五檔台灣存託憑證,不法獲利達四億七千萬元,遭判刑定讞。民國一一三年十月,高院合議庭審理期間,未延長對鍾男的科技監控措施,僅提高保釋金,且未依程序宣示、製作裁定書送達檢方,導致檢察官無法及時抗告。直至民國一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合議庭才以略式裁定補正程序上網公告,但鍾文智早已潛逃境外,迄今遭通緝未歸案。

高院自律委員會調查後,認定邱忠義、陳勇松涉違反《法官法》及《法官倫理規範》,移送法評會審議。法評會指出,二人未依法延長對重刑犯的科技監控,僅以審理單加保,事後更兩度增補審理單文字意圖補正程序瑕疵;陳勇松另涉指示書記官重製不完整的檢方電話紀錄,並延遲送達解除限制出境裁定,嚴重違反辦案程序。

法評會決議認定,邱忠義屬偶發違失,移送人審會議處(其庭長職務先前已遭解除);陳勇松情節重大,移送懲戒法院審理,並具體建議罰款十個月月俸。陪席法官蔡羽玄則未受處置。

司法院表示將強化重罪被告監控機制,避免類似脫逃事件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