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屏東縣前竹田鄉長傅民雄涉貪,一審屏東地院重判二十年徒刑,並限制出境、出海;屏東地檢署將在傅案上訴二審後,建請法院採取科技監控等防逃措施,確保當事人能完成各級法院審理程序。
屏東縣議員郭再添因涉非法從事兩岸地下匯兌案,今年五月間被判刑四年確定後逃匿無蹤;而更早的前車城鄉長林錫章、前縣議員潘淑真也分別因貪汙及賄選案,被判刑十四年六月、兩年六月確定後潛逃,三人迄今仍逍遙法外,無法緝獲。
傅民雄因鄉長任內涉嫌收受工程回扣,一審被屏東地院依貪汙罪重判二十年徒刑、罰金兩百萬元,合議庭並裁定自七月三十一日起,限制出境、出海八個月,因無須定時向司法機關報到交代行蹤,能否確保當事人在全案定讞前,走完法定審理程序,引發外界關注。
屏東地檢署表示,傅案一審判決刑度甚高,在全案確定前存在潛逃風險,將在上訴二審後,建議法院採取科技監控等防逃措施,讓司法機關能掌握重刑被告行蹤,順利完成法定審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