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康子仁∕台北報導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交通委員會聯席會議四日初審完成人工智慧基本法(AI基本法)草案。會中朝野對不同版本意見分歧,會議主席的國民黨立委葛如鈞不滿數位發展部未提政院版草案,審查會最後僅通過三條,其餘條文保留送院會協商。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交通委員會六月十一日聯席審查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當時民進黨立委一再表達應等政院版送至立院後再審,葛如鈞未接受,仍進入逐條審議,最後從法案名稱、章節名稱到法條內容,全部保留。後經朝野協商,當天審查會決議,數發部應於七月十五日提出部版條文,並於七月二十一日當週併案排審。
立法院四日再度排定聯席審查,但數發部並未依照審查會決議,將版本送至立法院,因此會議一開始,葛如鈞即譴責數發部,在場民進黨立委未多做回應,審查會隨後延續上次會議進度,從第十二條開始審議。
經過漫長討論,最終僅確認法案名稱,並通過三條條文,包括政府應積極推動AI研發、應用及基礎設施,妥善規劃資源整體配置,並辦理AI相關產業之補助、委託、出資、投資、獎勵、輔導,或提供租稅、金融等財政優惠措施等等;明定政府應致力推動AI相關國際合作並積極與民間共同推動AI創新運用;政府應建立資料開放、共享及再利用機制,以提升AI使用資料的可利用性等等。
審查會最後僅通過上述三條條文,葛如鈞指出,歷經一年半跨黨派協商與密集審議,AI基本法正式通過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和交通委員會聯席審查,成為台灣第一部出委員會,進入立法程序的AI專法,為我國AI發展奠定制度根基,具有高度指標意義,但數發部表現消極、令人極度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