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丹娜絲颱風重創中南部,行政院公布家園復原慰助金最高補助十萬元。內政部四日表示,台南市已陸續完成撥款,嘉義縣市也加快審認作業。如有因屋損無法居住且符合資格的民眾,租金補貼可加碼一點二倍,最高可領九千六百元。
內政部指出示,為加速災後修繕,行政院日前已核定丹娜絲風災家園復原上工津貼補助專案,對於投入災區的施工廠商給予每棟最高補助三萬元,並經中華民國綜合營造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與台灣區綜合營造業同業公會共同努力下,有七十一家廠商可投入復原工作,會以協助災區弱勢戶房屋住宅復原修繕優先。
內政部補充,在最高十萬元的家園復原慰助金申請及發放部分,嘉義縣市與台南市持續受理中,其中台南市已陸續完成撥款,嘉義縣市也加快審認及發放作業。
內政部並表示,而房屋毀損面積占五成以上,經地方主辦機關認定須修復才能使用,且家庭成員無另持有自有房屋,在房屋修繕期間必須在外租屋者,可依據受災證明申請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每戶依租賃房屋所在地不同,可領每月二千元至八千元不等,災民還可再加碼一點二倍;也就是說,符合資格的災民可以申請每月二千四百元至九千六百元不等的租金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