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廠遭環團指汙染與職災 華新麗華稱符合法規

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環團五日指出,華新麗華旗下公司在印尼經營冶煉廠與燃煤電廠,導致周邊地區有空汙與水汙染,更存在工安疏失導致勞工死亡,籲華新麗華負起跨國企業應有責任。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ERF)與印尼環保組織AEER及環境討論會(WALHI) 以及來自印尼鎳礦工業區周邊的社區居民、原住民及華新麗華印尼子公司的員工,五日召開記者會,控訴華新麗華公司旗下公司在印尼當地涉及汙染環境等。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指出,華新麗華透過旗下子公司在莫羅瓦利(Morowali)與韋達灣(Weda Bay)等工業區內經營冶煉廠與燃煤電廠,華新麗華的冶煉廠與燃煤電廠距離中小學僅幾百公尺,當地學生、婦女等經常發生皮膚感染和呼吸道問題,而華新麗華也持續在蓋新的燃煤電廠,與全球淨零趨勢背道而馳。

此外,除了環境與社會影響外,去年九月一名年輕工人在莫羅瓦利工業區(IMIP) 工作時,因遭壓傷並從超過二十公尺高處墜落身亡,這僅是去年內至少十七起類似職災中的其中一起。

華新麗華印尼子公司華新鎳業工人Johan Sappara表示,華新麗華仍將責任推給死者,並未公布完整調查報告,也未提出改善工安的具體作法。

對此,華新麗華發出文字回應指出,都已實地查證並予以回應與澄清,並指出部分資訊應與事實不符。首先並無持續新建燃煤電廠,目前營運電廠設備皆符合相關法規及環保標準,按照環保法規進行脫硫脫硝,並安裝CEMS檢測,且所有礦源均為印尼政府許可合法供應商,對於其曾提出有疑慮的供應商,已多次回應澄清並確認並非合作夥伴。

另,針對環團所提及的工傷事故,華新麗華說,第一時間就展開緊急事故處理程序,印尼政府部門同時啟動調查,結果報告已由政府出具並完成結案,除符合法令規定社會保險撫恤外,也已提供家屬遠優於法定標準後續照護與撫恤金,落實關懷與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