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炭奪命偽造殉情 廚師判無期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三十四歲李姓私廚因不滿林姓男友提出分手,竟於一一一年八月間,在高雄市苓雅區租屋處趁他服用安眠藥物昏睡時,在臥室內燒炭致其一氧化碳中毒亡,並偽造殉情現場,企圖混淆檢警偵辦方向。全案經三審,最高法院於日前駁回上訴,維持無期徒刑判決,全案定讞。

李男與擔任直銷講師的林男於民國一一一年五月交往後同居,因個性不合頻繁爭吵,林男於同年八月四日提出分手,李男隨即搬離高雄廣州一街租屋處。未料兩日後(八月六日),李男藉故留宿再起爭執,見林男服用其提供的安眠藥物沉睡,竟萌生殺機。

隔日下午,李男回其經營的餐廳取木炭,在回到租屋處於臥室緊閉門窗下,以浴巾密封縫隙點燃炭火,導致林男一氧化碳中毒身亡。李男隨後服用相同藥物躺臥客廳,企圖製造殉情共死假象。

李男辯稱「雙方協議尋死」,由於李男體內一氧化碳濃度僅百分之二十三,與林男高達百分之八十一的濃度相差懸殊,且臥室門縫是由外部密封,李男殉情說詞被戳破。二審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依據精神鑑定,認定李男作案時無心智缺陷,犯後態度惡劣、未賠償家屬也未獲諒解,維持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