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曾芳蘭/竹市報導
新竹市政府攜手衛生福利部推動「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持續協助中、重度失能者及身心障礙者及其家庭減輕經濟負擔;衛生局十二日表示,凡於今年度入住依法設置之住宿式機構,且住宿天數達一百八十天以上,並經評估符合長照需要等級第四級,或持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證明者,每人每年可申請最高十二萬元補助,採年度一次性發放,補助申請分兩階段受理,第一階段自即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請符合資格的市民把握時間提出申請。
新竹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表示,補助方案限使用機構者本人(優先)或機構簽約人提出申請,同時需符合補助條件,凡入住天數,累計達一百八十天以上者,可申請補助金額十二萬元;若當年度累計未達一百八十天,則依每月入住天數計算,達當月日曆天數二分之一者,每月可補助1萬元,最高補助金額六萬元,申請作業由最近一次入住機構所在地之縣(市)政府受理辦理。
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說明,今年度住宿式服務補助申請分為兩階段受理,第一階段自即日起受理申請至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第二階段為一一五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一日止,逾期將不受理,市民如欲了解住宿式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相關訊息,請上新竹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網站查詢( https://ltc.hccg.gov.tw/newhcchb/index )。
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提醒,凡實際居住新竹市,且年滿六十五歲以上失能長者、五十五歲以上原住民、五十歲以上失智症及失能的身心障礙者,如有長照服務需求,可於上班時間撥打長照專線一九六六,將有專人提供服務與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