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府:資料差異 非挪用清淤經費

記者吳孟珉∕台南報導

針對民眾黨要求增訂「黃偉哲條款」。市政府強調,未曾將治水經費挪作他用,相關指控純屬抹黑與誤導。

市政府表示,立委黃國昌日前抹黑台南「將清淤經費挪作他用」,市政府已開二次記者會澄清,但黃國昌依然無視事實,「批評台南之前,可以先瞭解台南嗎?」呼籲勿為個人政治利益 抹黑台南。

市府指出,同一份監察院報告書,黃國昌刻意忽略新北市政府被糾正的資料,直問黃國昌,「如此『雙標』,是否是因個人政治利益?是否為了討好新北市長侯友宜?」

市府參議白瑞龍以監察院資料說明指出,監察院調查已明確指出無挪用情事,市府運用中央補助款辦理一百零二件雨水下水道疏濬清淤工程,僅與提報國土署核列之工程名單不一致,屬資料對應差異,並非經費挪用。

此外,針對治水成效,水利局長邱忠川也提出嚴正澄清並強調 清淤補助經費全數用於雨水下水道清淤工程,並無挪作他用情事,已於調查期間主動書面回覆監察院,說明清淤實務執行與行政提報作業的情況,監察院報告中也載明市府確有投入遠高於補助額度的自籌預算辦理清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