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詐助理費 戴寧8/19入監

嘉義市議員戴寧被判刑五年六月,確定十九日入監。(資料照/記者湯朝村攝)

記者湯朝村∕嘉義市報導

嘉義市議員戴寧因涉及詐領助理費案件,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月、褫奪公權四年確定。嘉義地檢署接獲最高法院刑事判決之傳真,啟動防逃機制,確保執行程序,傳票已經戴寧簽名,訂於十九日到案執行。

嘉檢表示,檢察長蔡宗熙指示執行主任檢察官陳靜慧指揮執行科辦理後續措施,包括通知移民署、海巡署辦理限制出境、出海,並聯繫移送單位台中市調查處及轄區嘉義市警局、第二分局,即時掌握其動態以利執行到案。

司法警察隨即前往戴寧的戶籍地址、居所地及服務處送達傳票,透過其使用之電話聯繫,與本人接觸並送達傳票,定於十九日到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