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
彰化縣一一四年度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不動產將自八月十五日起列冊管理十五年,經清查彰化縣本次計有四0七八筆土地、一一七棟建物未完成繼承登記,以一一四年公告土地現值估算,總價值高達二十九億元。由於列冊管理期滿後將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呼籲相關的繼承人儘速辦理繼承登記,避免寶貴財產權益流失。
地政處指出,依土地法第七十三條之一規定,未辦繼承不動產逾一年者,經地政機關查明後應公告繼承人於三個月內聲請登記並書面通知,逾期未聲請者得予列冊管理;列冊管理滿十五年仍未申辦繼承者,將移請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標售所得價款超過十年無人申請提領者歸屬國庫。如需查詢逾期未辦繼承登記經列冊管理之不動產,可至彰化縣政府地政處網站/便民服務/線上查詢/未辦繼承查詢(網址:https://land.chcg.gov.tw/00home/index01.aspx),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地政處表示,根據現行民法規定,繼承人的繼承權不分性別,均享有平等的財產繼承權利,僅日據時期的家產繼承制度有所例外。針對繼承人眾多、難以達成遺產分配共識或共同辦理登記的情況,建議可依土地登記規則及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先由部分繼承人代表全體申請登記為公同共有,待各繼承人協商達成協議後,再辦理後續的產權分割登記;此作法不僅能有效保障各繼承人產權,更可避免因登記逾期而面臨相關罰則,提醒民眾如果收到地政事務所寄來的未辦繼承通知,應儘速向國稅局申請遺產稅後,向地政事務所申辦繼承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