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曾芳蘭/竹市報導
為提升市容整潔與環境品質,並鼓勵全民共同守護環境,新竹市政府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六十七條第三項規定,修正並公布「新竹市民眾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獎勵辦法」( https://reurl.cc/qYr9dn )。環保局表示,民眾如檢舉違規案件,經查證屬實並裁處罰鍰者,可獲得實收罰鍰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三十的獎勵金,作為檢舉破壞環境行為的適度鼓勵。
環保局指出,民眾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將依違規類型及實收罰鍰金額,核發三種獎勵比例,分別為百分之三十、百分之十五及百分之十,其中,縱容犬隻排便未清理案件為百分之三十;吐檳榔渣(汁)、亂丟菸蒂或亂丟垃圾(包)案件為百分之十五;其餘案件為百分之十。
環保局說明,民眾發現違規行為後十五日內,可透過書面、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等多元管道,敘明違規事實並檢具如車牌號碼、日期、時間、地點等明確違規事證影片向環保局檢舉,檢舉人應具名並留下聯絡電話、住址及身分證字號,以利逐案列冊並定期發給檢舉獎金。受理民眾檢舉案件後,會先檢視是否符合相關要件,再依職權進行查證,並在違規人繳款結案後,再通知檢舉人領取獎金,所領取之獎金將代扣所得稅百分之二十。
環保局鼓勵店家設置及維護菸蒂桶,便利吸菸者妥善處理菸蒂,避免任意丟棄,目前竹市總計設有四百三十五處菸蒂收集桶,包含餐廳、店家、廟宇與人潮聚集區域,透過公私協力,以實際行動落實淨零綠生活。
環保局強調,市府致力提升市容品質與生活環境,針對亂丟菸蒂及垃圾等行為,持續強化稽查力道,同時運用科技執法提高取締量能。今年一至七月,已查獲亂丟垃圾二百五十四件、亂丟菸蒂二百二十四件,均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