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三十五歲男子徐德益私吞三百萬元土地交易款誣陷給十七歲蔡姓少女割斷她脖子裝桶棄屍,又擅賣客戶土地獲利千萬元挨告,教唆六人押走黃姓證人射殺灌水泥裝桶,法院一、二審都判徐死刑,經最高法院撤銷,更一審十五日開庭,徐男原主張全部上訴,沉默思索許久改口「僅就量刑上訴」,全部認罪。
台中高分院更一審十五日開準備程序庭,因徐男先前主張全部上訴,昨日改口稱僅就「量刑」上訴。
因本件最高法院撤銷發回,理由包括先前送量刑前社會鑑定,就徐男復歸可能性部分,有調查及理由欠備的違法,且未調查矯正人員意見,更一審後續將重做鑑定。李宣毅建議由輔仁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副教授陳怡青負責,他表示陳有社工、犯罪防治多樣專業,且在第一線實務工作,是跨領域的專家。
公訴檢察官柯學航則認為,應交由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教授楊士隆及其團隊負責,楊身為矯正教化專家,團隊鑑定經驗更豐富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