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量攀升 亟須源頭減量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根據環境部統計查詢網,全台二0二四年一般廢棄物產生量為一千一百七十六萬三千九百九十一公噸,較二0二三年度一千一百五十七萬九千五百四十三公噸略增;然而,前一次的低點要回溯至十年前(二0一五年)的七百二十二萬九千二百九十公噸,近十年垃圾量持續攀升。

就垃圾增量的情況,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副署長林左祥表示,首先可能是天災,例如去年有四個颱風侵襲。以今年颱風丹娜絲為例,風災導致嘉南地區所增加的垃圾量就約平時的二十倍。垃圾增量的原因也與新冠肺炎疫情有關,疫情告一段落後,國外旅客來台數增加,還有產業回溫也會造成垃圾量增加等。

林左祥指出,垃圾分類是否為一般廢棄物,主要視商家有無營業證記證。之前許多縣市將小吃攤、攤販產出的垃圾列為一般事業廢棄物,其實應該是一般廢棄物,因此廢棄物總量會有所調整,這類情況在都會區較為顯著。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長顏旭明表示,垃圾管理屬於地方權責,環境部鼓勵地方積極破袋檢查,金門、彰化在破袋檢查相當確實,垃圾量也減量約三成;其他縣市或是能比照雙北模式進行垃圾費隨袋徵收等。

「重要的還是源頭減量」,顏旭明提到,建議對於每週收集垃圾的天數可以調整,現行有的收七天、有的六天,但根據實際經驗,通常清運天數在四至五天對於垃圾減量的幫助最大,可促使民眾養成分類的習慣;依過去實務經驗統計,減少一天清運、垃圾量約減百分之十七。

全台一般廢棄物產生量持續攀升,環境部則建議,仍鼓勵地方積極破袋檢查、或比照大台北地區垃圾費隨袋徵收等措施,另外建議調整垃圾車清運班次,也有助於垃圾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