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股市作手李明朗與其女友洪秀惠,涉嫌於一一三年間,聯合杜豐慶家族等共犯,先後操縱上櫃公司力肯實業及新華泰富的股價,在短短八個月內獲取不法利益總計超過新台幣一億四千萬元。台北地檢署經過偵辦,於十八日偵查終結,依違反證券交易法中的操縱股價罪嫌,對李明朗等五人提起公訴,並向法院建請宣告沒收全部犯罪所得。
檢方起訴指出,現年六十二歲、曾任證券公司副總的李明朗,與五十七歲的女友洪秀惠,找來六十一歲的杜豐慶及其妻黃麗玲和二十八歲的兒子杜攻順共同合謀,自一一三年一月起至四月九日,該集團利用掌握的多個人頭帳戶,以連續高價委託買進及相對成交等手法,集中拉抬力肯實業的股價,使其從每股二十一點三元上漲至四十點二五元。此波操作總計實現及擬制性獲利高達九千六百萬餘元。
同年七月二十六日至十月十六日期間,二人再度以相同模式鎖定新華泰富公司進行炒作,將股價自十四點二元推升至二十九點二元,再度獲利約四千四百五十五萬元。兩案合計不法所得高達一億四千五十五萬九千二百九十五元,其操縱期間成交量明顯放大,走勢與大盤脫鉤,已嚴重扭曲市場價格機能。
檢方調查,李明朗與洪秀惠兩人於民國一0六年至一0七年間,便曾因炒作大立高分子、邁達康及三洋紡織等三家股本較小的公司股票,不法獲利六千萬元而遭高雄地檢署調查,當時更查出時任民進黨籍的高雄市議員黃明太也疑似涉入其中。
檢調單位於今年三月發動搜索約談,當時諭令李明朗以三百萬元、洪秀惠以二百萬元交保,杜家三人則以二十萬至三十萬元不等金額交保。
檢察官十八日偵結,除請求法院依法對五名被告量處適當之刑,也特別強調其犯罪所得應優先發還被害投資人,其餘則應徹底沒收,以維護金融市場的公平與正義。為保全犯罪所得,檢方先前已向法院聲請扣押洪秀惠名下財產並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