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團促保障華語教師勞動權益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高教工會十九日召開記者會,大專華語教師過去曾面臨低勞權、低保障、低薪資等困境,但勞動部去年認定華語教師屬於勞基法適用對象。高教工會也製作「華語教師勞權大補帖」,將複雜的法規整理為易理解的圖文,並呼籲學校落實勞基法,保障華語教師權利,同時呼籲全國的華語教師爭取自身勞動權益。

高教工會表示,台灣大專推行華語教學已逾十年,政府更號稱要打造「華語教學大國」,為來台就學外籍生提供良好的華語學習環境,但辛勤教學的華語教師過去卻被迫忍受鐘點費低廉、缺乏合理請假制度、沒有續聘保障等惡劣的勞動條件。

在高教工會持續倡議下,勞動部去年於研商會議中明確認定,華語教師本就屬於勞動基準法適用對象,教育部去年底也發函各大專,指示應確實保障華語教師的法定權益;勞動部更製作「華語教師適用『勞動基準法』相關法規問題反映彙整表」,經教育部發函給各大學。

高教工會提到,近期仍接獲多校的華語教師投訴,校方在接獲教育部及勞動部指導後依舊不遵守法規,以定期契約聘任,甚至在教師提出質疑後,以「不排課」剝奪其收入,部分學校更誤導教師,以「因應適用勞基法」為由,未經勞方同意即片面更動勞動條件。為此,對於過去學校違法侵害的權利,或未依法給付的部分,華語教師可要求學校補償或補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