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家生財器具災損援助 已受理836件

 

台南店家生財器具災損援助方案圖卡。(經發局提供)

記者翁聖權、吳孟珉∕台南報導

台南市先有丹娜絲颱風挾帶強風豪雨侵襲,隨後又在七月廿八日發生豪雨事件,造成多處地區嚴重災情,店家生財器具多有毀損,部分店家甚至被迫暫停營業。南市府率全國之先實施店家生財器具災損援助方案,截至八月廿三日止已受理八百卅六件申請案。另財稅局提醒民眾若因災害或經濟困難導致稅捐繳納困難,可把握期限依規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以減輕財務壓力

經發局指出,市府獲悉中央將針對店家鐵捲門、招牌、展示架等生財器具受損提供一萬元之援助方案,第一時間即請經濟部商業發展署緊急召開會議,釐清援助之對象、範圍、受理期限等相關問題,迅速請中央制定申請表件及問題QA。市長黃偉哲隨即指示經發局啟動協助店家提出申請、製作諮詢圖卡,提供專線供民眾詢問,並於八月十一日起由各區公所就近受理店家申請,以從寬、從速、從簡的原則辦理。

經發局長張婷媛表示,於各區公所受理申請的同時,經發局網站也設置了「受災店家、攤 (鋪)商援助方案」專區,提供申請表件、申請須知、服務專線等相關資料供民眾查詢、下載,針對商圈店家則請各商圈協會協助調查災損狀況,並協助店家提出申請。

經發局說,「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業經總統明令公布,商發署近期將據以正式公告援助辦法,請店家妥善保存受災證明照片,以利提出申請,相關申請資訊可上經發局網站專區查詢。

受颱風與大豪雨接連侵襲,市政府財政稅務局協助受災地區納稅人辦理申報與減免作業,另提醒民眾若因災害或經濟困難導致稅捐繳納困難,可把握期限依規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以減輕財務壓力。

財稅局指出,依《稅捐稽徵法》規定,納稅義務人如因天災、事變、不可抗力或屬經濟弱勢者,無法一次繳清稅款者,可申請最長十二個月延期繳納或最長三年共三十六期分期繳納。若案件已進入強制執行程序,仍可依《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檢具災損證明、財務狀況等資料,向行政執行分署申請分期繳納。但請注意,若未依約繳納,將被撤銷核准並要求一次繳清全部欠稅。

財稅局表示,如欲了解相關措施,可至市政府財政稅務局官方網站「延∕分期繳納稅捐專區」查詢或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八00000三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