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蔡琇惠/新北報導
針對有新北市議員近日於113年度決算審查時指稱新北市政府原民局「違法」、「公費帶團旅遊」一事,新北市原民局29日嚴正澄清表示,在政策推動與經費使用上,始終秉持合法、透明、公開的原則,對於議員冠以「違法」等不實言論,原民局深表遺憾,將持續以事實為基礎,推動更多協助原住民青年發展的政策,確保公共資源發揮最大效益。
原民局說明,有關113年度「新北市原住民就業基金」的編列與使用,均遵照預算程序依法執行,並接受審計單位與市議會監督。
113年度原民就業基金預算51萬元用於辦理原住民族就業與創業諮詢輔導服務,並舉辦原青小聚活動,以強化原住民青年支持系統,並編印年度預算與決算書,以落實行政透明。
因當年度5月3日行政院宣告《新北市保障原住民族就業自治條例》部分條文無效,所生賸餘款193萬6,459元,全數依規定用於訴願及行政訴訟律師費用、Laqi原青移動學校、原住民族族群主流化友善空間先期規劃與精實創業獎勵金,計畫執行完全符合現行法令規範。
就業基金因自治條例失效而喪失主要財源,已於113年底依法完成裁撤,另於114年度原民局本預算增編「原住民創(就)業諮詢輔導平臺計畫」78萬2,000元經費,持續提供原住民青年培力、創業及就業等方面的協助。
原民局澄清,並無議員所稱「因辦理原青推廣活動而壓縮創業獎勵金經費」,該說法與事實不符。原民局強調,許多原住民青年因就學與就業等因素遷居新北市,「Laqi原青移動學校」以部落走訪和文化體驗為核心,並透過與當地青年的交流,深化學員對自身文化的認同,激發創意與多元思維。同時課程結合創業輔導與經營諮詢,鼓勵青年開展原住民族特色產業,並促進文化連結與產業永續發展。
另外,課程地點的選擇主要依據新北市族群組成,以阿美族、泰雅族及排灣族為主,爰以上述族群聚居地為優先考量。在新北市泰雅族原鄉烏來區舉辦文化活動外,更於113年辦理「部落小旅行」,計240人參與,支出計59萬元,帶著民眾深入部落,進一步了解人文歷史及傳統工藝。更與政治大學簽訂「原住民族教育學習空間合作備忘錄」,提供資源讓學生實地了解並促進在地知識體系學習空間建構。
至於「Laqi原青移動學校」計畫於113至114年間,帶領都會青年移動至花蓮與屏東,其中,113年帶領15名學員前往屏東三地門鄉,支出共計16萬5,956元;114年則在花蓮及屏東各辦理一梯次,共帶領21名原住民青年返鄉,實際支用28萬8,783元。學員參與後回饋指出,此計畫不僅提升了自身對文化的理解與技能,也有助就業發展,充分展現計畫的實質效益。
原民局重申,在政策推動與經費使用上,始終秉持合法、透明、公開的原則,對於議員冠以「違法」等不實言論,原民局深表遺憾,將持續以事實為基礎,推動更多協助原住民青年發展的政策,確保公共資源發揮最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