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立法院二十九日三讀修正通過《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擴大免工作經驗的對象至世界前一千五百名大學的畢業生,並將數位遊牧簽證停留期限延長至最長兩年,同時放寬申請永久居留的資格,透過多項措施強化台灣的國際競爭力。
修法重點包括擴大適用對象、延長數位遊牧簽證停留期間、放寬永久居留規定,以及增加勞動與社會保障。原先條文規定世界前五百名大學的畢業生來台工作免兩年工作經驗,行政院版本放寬至前一千名大學,而最終三讀版本再度放寬至前一千五百名大學。
此外,條文規定,外國專業人才及外國特定專業人才若在台灣取得副學士以上學位可折抵部分居留年限。博士學位最多可折抵三年、碩士兩年、學士或副學士一年,但不得合併使用。外國人於最近五年內取得世界前二百名大學學位者,可直接向勞動部申請專業工作許可,最長為期兩年。
在永久居留規範上,新法放寬特定條件,年所得六百萬元以上的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居留滿一年即可申請永久居留。另規定外國專業人才即使未取得永久居留,也能納入勞退新制;若已取得永久居留,則可適用就業保險,並在居住滿十年等條件下享有部分長照與身心障礙服務。
條文也增列數位、運動、環境、生技四大類為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範疇,並且開放中小學雙語教育聘任相關專才,不僅教授語言,也可協助藝能及活動等課程,提升教育多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