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三公投不通過 7藍委罷免案否決

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中選會二十九日舉行委員會議,審查第十一屆立委罷免案七案投票結果均為否決;重啟核三公投案投票結果經審議,有效同意票未達投票權人總額四分之一以上不通過。

全國性公投案第二十一案與七位立委罷免案在二十三日投開票,中選會廿九日舉行委員會議後指出,立委罷免案部分,包含羅明才、林思銘、顏寬恒、楊瓊瓔、江啟臣、馬文君及游顥等罷免案有效罷免票數中,不同意票數多於同意票數,投票結果均為否決。

中選會表示,依《公職人員選罷法》規定,罷免案否決者,在該被罷免人的任期內,不得對其再提議罷免。

由立法院交由中選會辦理的重啟核三公投案,投票權人總數二千萬二千零九十一人,投票人數五百九十萬六千三百七十人,有效票數五百八十五萬三千一百二十五票;其中,四百三十四萬一千四百三十二票同意,一百五十一萬一千六百九十三票不同意,有效同意票數占投票權人總數比率百分之二十一點七。公投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有效同意票未達投票權人總額四分之一以上,投票結果為不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