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立法院會二十九日三讀通過「中央政府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預算案」,預算規模六百億元,全數通過,一毛未刪。
丹娜絲風災及後續豪雨重創南台灣,行政院會七日通過特別條例草案,立法院會十五日三讀通過,經費上限從原先的五百六十億元增加到六百億元。行政院會二十一日通過特別預算案,立法院財政等五個委員會聯席會議二十七日初審通過,二十八日完成朝野協商並上午完成三讀。
特別預算案預算規模為六百億元,經濟發展支出編列五百零一億元,一般政務支出四十六億元,預備金三十億元,社區發展及環境保護支出十六億元,教育科學文化支出七億元,全數舉借債務支應。
部會預算編列情形,分別為原民會及所屬編列四十六億元、NCC三億元、工程會一億元、內政部三十八億元、教育部四億元、經濟部一百八十七億元、交通部六十九億元、農業部二百零三億元、環境部十六億元、文化部三億元、預備金三十億元。
黨團協商時,朝野黨團並未就特別預算案提出預算刪減案,僅三項民眾黨團的預算凍結提案經修改後通過。經濟部編列兩筆電力系統預算有條件凍結百分之十,及NCC一筆預算有條件凍結百分之三十。
經濟部及能源署於一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微電網基礎盤點與建制進度書面報告始得動支。NCC於三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