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新北市三峽區中山路與中山路184巷口昨(31)日11時34分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三峽警分局接獲報案後,立即派遣交通分隊及三峽派出所員警趕赴現場。經查,謝姓男子(43年次、持照正常、酒測值0)駕駛自小客車,沿中山路往大智路方向行駛,行經該路口時號誌已顯示紅燈,仍違規闖紅燈,撞擊正行走於行人穿越道之行人莊姓女子(98年次)。
(三峽警分局提供)
三峽警分局指出,事故造成莊女頭部受傷,經送往恩主公醫院急救後意識恢復清楚,惟四肢擦挫傷、額頭及後腦勺受創並有腦出血情形,經手術治療後目前於加護病房持續觀察中。另三峽警分局已派員完成現場測繪、拍照蒐證,並調閱路口監視器釐清事故原因。
三峽警分局表示,針對謝男交通違規部分,警方依法告發如下:1.闖紅燈(第53條第1項):處新臺幣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2.未停讓行人致事故(第44條第4項):處新臺幣7,200元以上36,000元以下罰鍰;致人受傷者吊扣駕照1年,致重傷或死亡者吊銷駕照。莊女家屬已明確表達提告意願,三峽警分局將於筆錄製作完竣後,依過失傷害罪嫌函送新北地方檢察署依法偵辦。
三峽分局交通分隊分隊長張家誠 。(三峽警分局提供)
三峽警分局呼籲,所有駕駛人務必遵守號誌指示,於路口減速慢行、禮讓行人,切勿心存僥倖違規闖紅燈,以免釀成無可挽回的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