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台南市於民國一一二年七月間發生一起舞廳糾紛致死案,男子楊家豪等人因不滿任姓男子在臉書留言挑釁,竟夥同友人將其擄走並施虐,最終導致任男不幸身亡。全案一審判楊男無期徒刑,二審因主嫌楊家豪因與被害者家屬達成和解,賠償新台幣三百萬元,改判為有期徒刑十五年六個月,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同案被告陳子易判十二年六個月,張柏彥判十一年六個月,須服刑定讞。
整起事件源於民國一一二年七月九日凌晨,主嫌楊家豪與友人在台南市一家舞廳與另一包廂的任姓男子一行人發生口角及肢體衝突。事後,任姓男子在個人臉書頁面發文,內容提及「今天你讓我掛彩,改天我讓你掛香」等語句,楊家豪得知後心生不滿,便揪集陳子易、張柏彥及其他共犯,策劃對任姓男子進行報復。
當日晚間約十時,楊家豪等人分乘多部車輛,前往一家燒烤店將正在用餐的任姓男子強行押走,隨後帶至一處KTV包廂內加以拘禁。在包廂中,陳子易、張柏彥等人手持棒球棒、藤條及塑膠條等物品,對任姓男子進行輪番毆打,並由在場人士拍攝凌虐過程,將影片上傳至網路社群,行徑極為囂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