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食藥署4日公布食用油脂製造業稽查結果,經查核71家食用油脂製造業者、抽查123件原料或產品之品質全部都符合規定,但仍有4家業者的6件產品標示不合格,都已由地方政府依法處份。
食藥署指出,為維護國人食用油脂安全衛生,食藥署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查核71家食用油脂製造業者、抽查123件產品標示、抽驗123件食用油脂原料或產品,確認所有被抽驗的市售油品都符合食用安全規定。
食藥署表示,本次稽查仍發現4家業者的6件食用油脂產品標示不合格,包括台南市台新農產之純麻油及香油露之標示格式不符規定,被處以4萬元罰款;台中市瑞益油行之麻油及花生油的營養標示不合格,則被處以8萬元罰款;新北市林源晶麻油食品、台中市金潤益食品也都有一件油品營養標示不合格,也都依法處份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