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高雄關公告修正「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試辦車輛裝置即時追蹤系統標準作業程序」第壹點規定,並自即日起生效。
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試辦車輛裝置即時追蹤系統標準作業程序第壹點修正規定,適用範圍為該關轄管高雄港內貨櫃集散站間移運之轉口實貨櫃或經該關核准加封車機封條移運之貨櫃(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