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團:親密關係也不得強行性交

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針對演員江祖平疑遭侵犯,婦女團體6日發布5點聲明,強調被害人面對龐大權勢壓力勇於對外揭露,以第三人稱揭露是常見求助行為,盼民眾支持不要發表歧視言語甚至網路霸凌;此次暴力侵害行為和被害人過往親密關係、交往關係、甚至其他事件言論都無關,「完美被害人」並不存在,不應以此模糊焦點及指責被害人。

江祖平於8月中旬透過社群媒體指稱,某女演員遭電視台人員侵犯、偷拍,還有其他電視台女員工遭性騷。被指控者後續稱與江祖平曾交往;江祖平則間接承認自己就是受害當事人。

對此,婦女救援基金會6日發表聲明,強調約會期間不管任何方式,違反意願趁機或強行性交行為,以及性侵害後拍攝裸照,都是犯法行為,情侶關係或任何關係都不能當成免責或合理化的藉口。

婦援會表示,約會期間違反意願的性行為、拍攝性影像,除了牽涉性侵害犯罪外,也是親密關係暴力,嚴重侵害人權的行為。

婦援會強調,被害人面對龐大權勢壓力,勇於對外揭露,需要很大勇氣,以第三人稱揭露也是常見求助的行為,請民眾對於被害人提供支持、肯定,不應對被害人發表貶抑或歧視言語,甚至是網路霸凌。

此外,婦援會指出,被害人揭露此次暴力侵害行為發生在親密關係期間,但此事件與被害人過往的親密關係、交往關係或非關此次事件的言論無關,「完美被害人」並不存在,請勿以此模糊焦點及指責被害人。

婦援會呼籲,每個人都有性自主權、身體自主權,即使是親密關係,也不能把性侵行為、未經同意拍攝裸照視為關係中合理行為,只要未經同意、強暴脅迫或趁機性行為都是犯法。

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針對演員江祖平疑遭侵犯,衛福部保護司長張秀鴛日前「不鼓勵以媒體公審方式求助」說法惹議。衛福部6日說明,用意是想提醒妥善保護並協助被害人,避免二次傷害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