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刺死中風母 二審仍判20年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男子許文吉不堪長期照顧中風母親壓力,持刀弒母後,傳訊息給妹妹「我殺了媽媽,趕快回來收屍」!自己騎車去公墓割腕、割頸自殘,仍被警逮捕,判刑二十年。他上訴稱判刑太重,請求減輕刑度,被法院駁回。可上訴。

許文吉獨自照顧中風母親十餘年,他於二0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清晨,在住處一樓母親的臥室裡,因母親不願起床,且許男認為她不配合又故意跌倒在地,竟情緒失控,去廚房拿尖刀朝仰躺地板上的母親左胸猛刺三刀,因血、氣胸併硬膜下出血不治。

許文吉行兇後,又持兇刀到母親臥室旁的廁所割頸自殘,再以LINE傳送訊息通知妹妹;妹妹接獲電話通知,立即電話通知與母親同住的大姐下樓查看,發現母親仰躺在床舖旁地板,報警送醫,仍於當日上午宣告不治。

許文吉上訴稱,自己長期獨自照顧母親,生活環境封閉,經濟狀況不佳,因一時情緒失控持刀殺害母親,犯後坦承並曾自殘求同死,觀諸社會對「長照悲歌」而有情輕法重之情,希望給予較輕刑度。

惟法官綜合考量各因素,認為許男曾有重傷未遂及妨害公務等,多次暴力犯罪記錄;犯罪手段兇殘,行為後逃避責任;平日母親有外勞照顧,大姊也會提供經濟支援,許男並未獨自面對經濟與照料、欠缺外援之困境;又經醫院鑑定,其再犯可能性高。原審認事用法並無違誤,其上訴無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