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陳銀全/台南報導
市警四分局十三日晚,執行取締酒後駕車路檢勤務,沒想到在安平區安北路與民權路口,短時間內接連查獲三起酒駕案件。警方當場依規定對三名駕駛人進行酒測,並分別依公共危險罪現行犯移送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相關交通工具也依法查扣移置保管。
據了解,市警四分局十三日晚上八時至廿四時,在安北與民權路口,執行取締酒駕勤務,晚上十時四十四分許,先查獲陳男(七十二年次)酒駕,由於陳男拒測,當場舉發並扣車,沒想到相隔約六分鐘,在十時五十分,又查獲郭男(六十五年次)酒駕,酒測值達零點四八,接著又在晚上十一時卅分許,再查獲蔡男(六十八年次)酒駕,測值零點二三。
市警四分局表示,至一一四年九月,查獲酒後駕車案件共計一百卅五件。此次勤務結果再度顯示,仍有部分駕駛人心存僥倖,忽視法令嚴明規範與公共安全。警方除不定期規劃取締酒後駕車路檢勤務外,並保持廿四小時不間斷的查緝作為,同時也持續深入飲酒場所、名勝古蹟、學校與社區據點,宣導「酒後不開車」「酒後找代駕」等交通安全觀念,務求從源頭降低酒駕發生率。
市警四分局長曹儒林呼籲,交通安全需要全民共同維護。九月為交通部推動的「交通安全月」,提醒駕駛人除應恪守「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原則,更要在路口減速慢行、禮讓行人,營造友善的用路環境,確保行人及所有用路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