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交通安全月新北市警局行動參與自辦交通安全教育訓練-從己出發

 

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提供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114年交通安全月9月正式展開,交通部請各地方政府踴躍配合辦理相關主題活動,以響應今年交通安全月。新北市警局利用各種管道及形式協助宣導交通安全月活動,提醒駕駛人應遵守三項安全規則:「行經路口停讓行人」、「無號誌路口遵守停讓」、「至路口中心點再轉彎,避免死角」;行人應遵守四項行為指引「遠離車輛,安全處等待通行」、「走行人穿越道,不任意穿越車道」、「遵守號誌,綠燈秒數足夠再過馬路」、「綠燈秒數足夠再過馬路專心過馬路,不滑手機」。

新北市警局指出,市警局於昨(16)日召開交通工作會報,由副局長張錦成主持,並邀集各分局相關交通幹部參加會議,除宣達重要交通工作事項,精進事故防制成效外,更利用本次集會時機對與會同仁說明交通安全月工作重點及宣傳交安資訊,透過「交通安全月」的集中宣導,喚起民眾對行人交通安全的重視。

市警局表示,市警局將持續要求各分局也運用各式管道向民眾加強宣導,喚起民眾對行人交通安全的重視,同時要求警察同仁以身作則,發揮「人本交通-停讓文化」的精神,駕車確實做到「車輛慢看停」、尊重行人並保持禮讓,行走則遵守交通號誌、保持專注,共同營造安全的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