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蔡琇惠、楊淑芬∕綜合報導
淡海新市鎮公七公園拆樹行動十七日上午爆發激烈衝突,護樹民眾以肉身擋在怪手前,高喊「停工」、「保護樹木」,要求新北市政府暫緩拆除;但警方以刑法妨害自由及強制罪告訴,員警將九名自救會成員強制帶離,並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自救會表示,居民只是守護長年相依的綠地,公七公園的巨木林地是自然生成的生態綠地,早已被納入都市規劃為公園用地,如今卻因市府規劃興建警消共構大樓而被迫犧牲,讓人難以接受。甚至動用警力強行逮捕反對者,將是嚴重的民主與環境倒退,完全背離永續發展精神。自救會要求市府提出評估報告,但是市府不予回應,從十六日下午開始施工,一棵一棵大樹砍除,令人痛心。
警方則表示,新市派出所、淡海捷運及消防分隊共構工程經完整都市設計審議,並對公園生態及環境影響進行評估。樹木保護方面,經樹保委員兩次現場會勘,盤點移植三十四棵、移除一百棵,所有移植及移除計畫均獲本府農業局核定,符合法定程序,施工單位依核定計畫施工,以兼顧樹木保護與新建警消廳舍需求。
淡水警分局指出,自救會成員於工地內拉布條靜坐抗議,嚴重影響工程施作,且對自身產生危害,現場員警經兩次協調,已明確告知工地依法取得建照並依規施工,民眾可合法表達意見,但阻擋、破壞或妨礙施工恐違法並危及公共安全。由於成員未配合,警方依法將現場九人(四男、五女)強制帶離,全案依《刑法》第三0四條強制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及第三0六條妨害自由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淡水警分局強調,十六日下午自救會曾於工區外舉布條陳情,警方即派員到場維持秩序,保障其合法訴求表達,活動傍晚平和落幕,充分展現警方保障合法權利的立場。但十七日自救會成員違法闖入工地,已逾越合法範圍,警方只能依法處理,本案被逮捕的九人均已依法通知家屬並委請律師到場協助,相關司法程序均依規定進行。